上海靜安公司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
| 更新時間 2024-12-27 09:13: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品牌 申與城 辦理條件 1、商用的經營場所;2、面積大于50平;3、圖書管理軟件 附加服務 上海提供場地辦理、軟件提供 聯系電話 13301959002 聯系手機 13301959002 聯系人 陶明星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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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靜安公司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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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出版物(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批發、零售依法實行許可制度,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憑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開展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
哪些企業需要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需要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條件:
1、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材料:
1、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的章程;
3、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6、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網絡情況。已經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自開展網絡出版物零售業務15日內到原批準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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