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須知【上海】
| 更新時間 2024-12-27 17:57:41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301959002 聯系手機 13301959002 聯系人 陶明星 立即詢價 |
1、凡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須具備相應條件并向本局提交有關材料: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2、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
3、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印或書寫)。
4、辦證室接到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經初審無誤后,予以受理。有關科室按照證件審批承諾時限完成證件辦理工作。
5、申請辦證人于辦證時限期滿后可向辦證室查詢辦理情況。
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須知【上海】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指出版物經營者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出版物進行銷售、發行、出租、代理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的許可證件。針對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人需要仔細閱讀以下須知,以便更好地了解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要求
1. 申請人必須符合《出版管理條例》中有關出版物經營者的規定;
2. 申請人必須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者有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組織形式;
3. 申請人必須有與經營的刊物結合的固定經營場所或者規定的郵寄地址;
4. 申請人必須有一定的財務實力。
二、申請材料
1. 申請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2. 申請人的法人證書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刊物副刊等相關證件;
3. 刊物樣刊、已出版擁有版權的刊物一至三期以及其中包含的廣告樣張等刊物樣品;
4. 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如房屋租賃合同、財產證明等;
5. 申請人及其出資人、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聲明和承諾書。
三、申請流程
1. 申請人自行在登報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連同申請表一并提交到市新聞出版局;
2. 申請人繳納相應的申請費用;
3. 市新聞出版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調查后作出許可證的決定;
4. 如審批通過,申請人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四、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申請費用;
2. 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申請材料,不得有弄虛作假的情況;
3. 申請人必須保證出版物內容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4. 申請人必須在獲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后進行經營活動,否則將被責令停止經營或注銷許可證。
,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符合一定的資格和要求,準備一定的申請材料,注意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如有疑問,申請人可以及時咨詢市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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